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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机构服务贸易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
编号:
一、基本情况(由境内机构填写)
 
 
境内机构
支付单位名称
 
税务代码
 
支付单位地址
 
银行帐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支付银行
 
境外收款人
收款单位名称
 
收款单位地址
 
收汇银行
 
银行帐号
 
合同名称
 
合同号
 
合同总金额(或支付标准)
 
已 付 金 额
 
币  种
 
本次付汇金额
 
本次付汇日期
 
合同执行期限
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声      明
 
我仅在此声明以上呈报事项准确无误,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境内机构盖章:         
二、告知事项(主管国家税务局填写):
根据你公司所提供的资料,向境外___________公司所支付的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价款________元,你公司应就以上金额向主管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进行纳税申报或作出必要说明。上述呈报如有不实,主管税务机关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主管国家税务局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1、同一项业务涉及多笔付汇,只需在首次付汇时提交合同复印件。
2、备案时,本表复印三份。除原件递交付汇银行外,复印件一份留存国税机关,一份传递地税机关,一份境内机构留存。
 
 
备  案  须  知
 
◇1.境内机构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5万美元以上(不含5万美元)的服务贸易对外支付,须事先填写《备案表》,到当地主管国家税务局办理备案手续。
◇2.境内机构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取得空白《备案表》:
(1)主管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窗口领取;
(2)省、市两级国家税务局互联网站下载;
(3)自行复印空白表备用。
◇3.境内机构须填写基本情况部分,告知事项部分由主管国家税务局填写。
◇4.“已付金额”一栏,填写在同一服务贸易行为涉及多笔对外支付外汇情况下,办理第一笔支付之日起至今,已支付的外汇总金额。
◇5.境内机构填写完毕后,加盖企业公章或企业财务专用章。将盖章后的《备案表》复印三份和相关合同(协议)复印件两份一并交主管国家税务局办理备案。
◇6.同一服务贸易行为如涉及多笔对外支付外汇,境内机构在每次办理5万美元以上(不含5万美元)的支付前,都须填写此表并办理税务备案手续,但只在首次备案时提交合同(协议)复印件。
◇7.主管国家税务局核对表格内容后,现场填写告知事项并盖章。
◇8.境内机构应就合同约定付汇金额向主管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进行纳税申报或作出必要说明。上述呈报如有不实,主管税务机关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9.适用税收协定的还应在纳税申报时提交协定对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居民身份证明》,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凡申报资料不全的,应按照国内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10.企业纳税流程
(1)纳税义务人或代扣代缴义务人按照相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款或代扣代缴税款;自行计算有困难的,可持合同及相关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判定并计算应扣缴税款。
(2)凡涉及不予征税劳务所得或境内外劳务所得划分的,应在备案前提交有关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审核。
(3)支付单位在支付款项前应代扣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款。
(4)填写《备案表》,到当地主管国家税务局办理备案手续。《备案表》本次付汇金额应为合同约定的当次付汇金额减除代扣税款后的余额。
(5)持税务机关签章后的《备案表》,以及外汇管理局规定的其他单证,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相关对外支付手续。
(6)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