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刘德安职务任免的通知
津国税人〔2008〕14号
市国税系统各单位:
市局党组2008年2月20日研究决定: 刘德安任天津市汉沽区国家税务局局长,免其天津市宁河县国家税务局局长职务。
二○○八年二月二十七日